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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工贸易将采取封闭式区域试点管理

2000-06-22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张翼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6月21日电今天从海关总署获悉,正在威海召开的“全国出口加工区试点工作会议”提出,我国将进行设立出口加工区试点,以实现对加工贸易的集中规范管理,改变长期以来对分散经营的加工贸易采用开放式的管理模式。这是我国加工贸易监管制度的重大改革。辽宁大连出口加工区、天津出口加工区、北京天竺出口加工区等15个出口加工区,作为全国首批试点,已由国务院批准。出口加工区是由海关监管的特殊封闭区域,其功能比较单一,仅限于产品外销的加工贸易。出口加工区实行封闭式的区域管理模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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